深圳网站管理制度
时间:2013-6-7
1.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建立健全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督,确保信息安全。
2.网站的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3.各个部门要定期,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网材料,每周报送不少于2次,每月信息量不少于15条,且报送的材料应为电子文档(word文档)。
4.各个部门要定期,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网材料,每周报送不少于2次,每月信息量不少于15条,且报送的材料应为电子文档(word文档)。
5.各个部门为网站提供的信息应经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各个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工作,网上信息出现安全问题,要追究提供信息的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未经领导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昨在网站上工设交互式栏目,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凡是需要开设BBS的部门需经过相应的审核;
8.网络中心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站的各个层面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网站安全。
9.网络中心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急系统要确保所有数据不会丢失,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