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站源代码所有权的问题
时间:2012-12-7
近日,我们在搜索网站建设的时候会出来很多广告信息,其中有些公司打着做网站给源代码的标语.在此我们迅美要给大家作出提示.
作为网络公司为客户制作网站,那么网站的源代码自然就归客户方所有,给源代码是应该的,所以根本不应该作为什么恩惠,在迅美的网站建设协议合同中也有版权的明确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网站源代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还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网站的数据转用于第三方.
当然因为甲方并不是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可能得到源程序也不会用,一般公司可能在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没有给客户源程序,但是源程序所有权确实是客户的,如果客户需要源程序我们会给客户一份源程序留作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