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测试退出标准
时间:2012-9-2
1.集成测试用例设计已经通过评审;
2.所有源代码和可执行代码已经建立受控基线,纳入配置管理受控库,不经过审批不能随意更改;
3.按照集成测试计划完成了整个系统的集成测试;
4.达到了测试计划中关于集成测试所规定的覆盖率的要求;
5.集成工作版本满足设计定义的各项功能,性能要求;
6.在集成测试中发现的错误已经得修改,各级缺陷修复率达到标准;
7.不存在A,B类缺陷;
8.允许存在C,D类缺陷,但不能超过单元测试总缺陷的50%;
9.允许存在E类缺陷。